近日,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高校教师党支部在高校党的建设和学校基层治理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及建设目标:
■ 职能定位
高校教师党支部是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教师党员的基本单位,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高校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党团结和联系广大教师的桥梁纽带,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支撑。
■ 建设目标
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学校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努力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意见》就新形势下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提出七项重点任务“一是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党支部的主体作用;二是突出抓好党支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切实优化党支部设置;四是严格规范党支部各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五是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六是着力做好党支部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七是加强对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领导。”
《意见》聚焦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各个环节,对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做出明确政策规定、系统部署安排和具体工作指导。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一、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党支部的主体作用
着力发挥政治引领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党支部建设的首位。
着力发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推动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着力发挥团结凝聚师生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建设相结合,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凝聚师生群众的坚强阵地和政治核心。
着力发挥促进学校中心工作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二、突出抓好党支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把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支部工作的首要任务。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其中,参加“三会一课”、经组织认定的网络学习时间计入学时。
把推动讲政治要求贯穿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全过程作为党支部工作重要着力点。明确党支部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加强政治把关作用的具体办法,团结凝聚教师把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教育教学,教育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
把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教师归属感获得感作为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落脚点。把党支部建成党员之家、教师之家。
三、切实优化党支部设置
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一般按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教师党支部。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教师党支部。
规范党支部组建方式。凡有正式教师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均应建立教师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教学科研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也可成立师生联合党支部。对于出国出境或参加校外教学科研、实习指导、学术交流活动连续6个月以上的教师党员,要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条件具备的要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
教师党支部委员会任期2年或3年。坚持按期换届,对任期将满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一般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党支部一般提前4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合理控制教师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
四、严格规范党支部各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时间,每次确定主题,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主题党日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党支部每年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并上报党组织备案,严格考勤和缺勤补学等制度,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于每学期末报上级党组织。
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教师党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严格规范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必谈、支部委员与党外教师必谈。
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教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督促教师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
严格党支部书记选配标准。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教师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
强化党支部书记培养培训。高校党委要分级分类组织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任前培训、示范培训和集中培训,每年组织安排1次教师党支部书记校级集中轮训。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培训,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强党务工作能力作为培训重点,把强化党性锻炼作为重要方式。
完善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激励保障措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享受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学校选拔院(系)级党政干部,要把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经历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
六、着力做好党支部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统筹规划教师党员发展工作。高校党委要统筹协调好党内党外组织发展工作,单列教师党员发展计划。
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及时发现机制。高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梳理、摸清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状况,使党的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青年教师,主动帮助引导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向党组织靠拢,条件成熟的及时确定为党组织发展对象。
创新优化教育培养方式。探索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落实落细入党积极分子联系考察办法。学校党委书记、党员校长带头联系1—2名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
七、加强对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研究制订加强本地区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意见或实施细则,切实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问责。每年组织开展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专项检查。
明确高校党委主体责任。高校党委对本校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强化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政同责”。
强化院(系)级党组织工作责任。院(系)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所属教师党支部的工作领导,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教师党支部建设情况纳入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学校党委定期抽查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