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评选2014-2015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根据西电工[2015]5号《关于评选2014-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我院评选2014-2015年度校、院二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工作从即日开始,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1.以系、所为单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组织好推选、上报工作。请各单位于6月18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送学院。 (具体评选办法及细则请参阅http://gh.xidian.edu.cn/a/wenjiantongzhi/20150604/820.html)
2.根据各单位人数,各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下表。
单 位 |
行政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 |
工会先进个人 |
机 电 所 |
2 |
1 |
电子机械系 |
3 |
1 |
自动控制系 |
4 |
1 |
电气工程系 |
2 |
1 |
工业设计系 |
3 |
1 |
测控工程系 |
4 |
1 |
电子封装系 |
1 |
1 |
机 关 |
3 |
1 |
共 计 |
22人 |
8人 |
请各单位在上报名单中注明1人为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学院将从其中遴选校级“师德标兵候选人”2名、“校级行政先进个人”2名、“校级工会先进个人”2名,其余人员为院级先进候选人。校院两级各类先进个人共计30名。
3.先进集体推选:
每个单位在全院范围内提名1个校级行政先进集体和1个工会先进集体。学院将从各单位上报总名单中,遴选出校级行政先进集体1个、校级工会先进集体1个,其他单位为院级先进集体候选。
4.评选名单将组织工会委员开会选举产生,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在
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中国教育工会伟德体育委员会
机电工程学院分会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