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院字[2006]19号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本科生课外学分申请及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各系(所)、学生班:
根据《伟德体育本科生课外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电教[2005]201号)(附件1)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关于本科生课外学分的申请、认定的流程及认定方法,请遵照执行。
一、学分认定条件
(一)学科竞赛类
1. 参加学院及以上各级别竞赛但未获得奖项的,申请学分时先由竞赛负责老师签字,然后由班级确定。
2. 获得奖项的,上交证书复印件,以获取学分。
注:我院每位学生在四年学习中必须至少参加一次星火杯竞赛。
(二)科学实践类
1. 撰写论文未被录用的,凭退稿证明申请学分。被录用的凭录用通知书及其复印件申请学分。
2. 参加学术报告申请学分必须出示参加报告时的笔记,记录报告内容的材料,由班级负责人及辅导员签字进行确认。
3. 参与老师课题研究须根据老师的需求,先提出申请加入课题组,填写“参与课题研究申请表”(附件2),老师批准后,方可加入。申请学分时,须提交老师填写的“参与课题研究验收学分认定表”(附件3),进行确认。
4. 创新实践项目由评审老师出示项目认定结果,填写“创新实践项目学分认定表”(附件4)方可申请学分。
(三)教学实践类
1. 计划外工程实践和工程训练,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实践报告或者训练计划以及实践或训练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2. 参加开放实验室综合设计试验、课外项目的,申请学分时填写“参与开放实验室综合设计试验、课外项目学分认定表”(附件5)及提交与表格内容相符的相关的材料。
注:学生在大二结束时,可以根据老师的需要提出申请参加此项教学实践活动。
3. 参加新实验开发、研制项目的,申请学分时填写“新实验开发、研制项目学分认定表”(附件6),并且上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4. 参加(课程、试验、上机、军训等)辅导工作的,申请学分时需要上交主管项目老师的出具的证明材料,填写辅导周数、批改作业等具体辅导内容。
(四)行业证书与技能培训类
申请学分时提交证书复印件,未通过考试者提交准考证复印件。
(五)社会工作类
必须是在学校注册承认的学生社团进行工作的。申请时提交社团组织出具的证明。
(六)课外社会实践类
1. 参加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首先要在学院团委实践部或素质拓展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申请学分需要活动组织者和学院团委签字进行证明。
2. 利用寒暑假个人进行社会实践调查等社会实践的,假期结束后提交实践报告,填写学分申请表进行学分申请。
3. 参加其他校园文化活动,申请学分时需要出具报名表,本人参加活动现场照片,及举办活动的组织负责人签字。
(七)应读书目类
班级读书俱乐部和辅导员进行认定(附件7)。
二、认定细则
(一)认定流程
1. 申请学分时须先行填写相应的学分申请表格(见附件2-8)。
2. 在班级进行认定学分登记的,在本班级内进行认定时需要班委会和团支部各一人、一名学生代表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共同进行认定,班委会和团支部签字进行证明,认定后在本班进行公示,无异议,然后报学院进行登记记录学分。
3. 在团委和学生会认定学分登记的,认定时相关部门或活动的负责人、团委和学生会的负责人及学生代表三方必须同时在场方可进行认定。认定后进行公示,无异议,报学院团委进行登记记录学分。
4. 报学院团委时,需要提交学分申请表格及相关的各种证明材料。
5. 班级负责学科竞赛类、科学实践、教学实践、行业证书与技能培训、应读书目学分的初次认定;团委和学生会负责社会工作、课外社会实践学分的初次认定。
(二)学院办理认定的时间
每月25日至29日。
注:各班级,团委,学生会自行确定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学分认定及登记。
(三)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每月末在网上进行发布,接受学生监督。对于有异议的,调查核实后重新组织人员进行认定。对参与弄虚作假者,学院将予以严肃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处分。
机电工程学院
二○○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1:伟德体育本科生课外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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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附件2:参与课题研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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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件3:参与课题研究验收学分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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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附件4:创新实践项目学分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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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附件5:参加开放实验室综合设计试验、课外项目学分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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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附件6:参加新实验开发、研制项目学分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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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附件7:应读书目学分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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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附件8:机电工程学院学分申请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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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