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最核心的政治问题,进一步讲,也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的问题。从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视野出发,我们必须以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为指南,深入进行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全面的改革,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如果说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提出并初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那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的历史课题,就是要解决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如何建设党的问题。“三个代表”的提出正是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它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如何建设党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方向。其中,党作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宗旨。那么,党怎么样才能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呢?这虽然有许多工作要做,但既然党作为人民利益代表的命题是一个政治内涵的命题,那么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关键的和根本的途径就是要实行民主政治。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目前不仅是要深刻认识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这一命题,而且还要回答党怎样才能成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这一现实问题。这个答案就寓于社会主义民主之中。民主政治不仅是党赖以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的制度化途径,而且是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属性和必然要求,因为民主政治本身正体现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也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社会主义必须不懈追求的价值目标和制度形态。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战略目标之一。当前在我国,我们已清楚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从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视野出发,我们应当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建设,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更好的政治环境,同时也为对外开放创造更加适宜的制度条件,这在世纪之交的中国正日益融入国际社会的背景下就显得更为重要。社会主义要在二十一世纪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经济增长率和生产力,而且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否建立高度的民主政治,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决定社会主义生死存亡的重大历史课题。
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仅是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党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所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努力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
首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高形态和根本目标,是实现高度的人民民主。因为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本质上都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人民民主。我们正在推行的依法治国,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因此,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一个本质属性和价值要求。
其次,人民民主的实现,需要党内民主的支撑和配合。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赖以发展的基础,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起点和关键。党内民主的不断推进,必将带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所决定的。因此,我们要实现人民民主并同时加强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努力发展党内民主,做到依章治党。这正像邓小平所指出的:“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党内民主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健全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特别是其中的党委制和集体领导原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把党内民主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并落到实处。我们过去往往把民主政治建设看作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内涵和要求,实际上,民主政治也应当成为新世纪党的建设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深刻理解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应当从新世纪开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来探讨党作为人民利益忠实代表所赖以实现的制度化途径。从这个意义上说,正确辨明和处理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要真正实现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就需要不断进行体制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的改革,完善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具体制度。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努力加强党的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必须进一步进行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政治体制改革正是制度创新的一种主要方式,也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赖以实现的重要途径。
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不仅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内在要求,也是当前我国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基层民主建设正在逐步向制度化迈进。但也应当看到,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能满足社会和现实的需要,特别是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十分严重,一些党政干部的权力未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广大党员和群众政治参与的渠道和机制还不够健全,决策民主化的目标尚待实现。这些现象的存在损害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也妨碍了党作为人民利益忠实代表这一根本宗旨的实现。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兴利除弊、革故鼎新,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完善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治的具体制度。
可见,政治体制改革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民主政治建设又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归宿和目的。现阶段,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包括许多方面,但其中最核心的,应当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是邓小平在1980年就提出的、迄今仍未完全解决的一个历史性课题,也是健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键所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关键是要通过制度创新有效地克服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人治和腐败等问题和弊端,建立和健全民主监督和权力制约的机制。归根结底是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制度化和法律化来保障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所提出的使我们的民主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战略构想。
当然,政治体制改革是有一定风险的,需要审时度势,谨慎从事。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不是照搬西方模式
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为指南走中国自己的路,而不是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的态度和立场一贯是旗帜鲜明的。邓小平同志曾多次强调,我们讲的是社会主义民主,不是资产阶级民主,“我们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而这种改革又不能搬用西方那一套所谓的民主”,“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等等。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不搞两院制。”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也表明,我们所走的是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是根据自己的国情而循序渐进的,不是也不可能是搞西方的那一套。
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之所以不照搬西方的模式,除了其他具体原因外,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在本质上是优越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体制,也是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原则和政体规范。就国家制度而言,民主集中制的表现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赋予了人民代表大会以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它是一切政府权力的唯一来源和归宿。
总之,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问题上,我们既不能固步自封、裹足不前,也不能盲目照搬照抄任何一种西方的“民主”模式,而是要在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和文化条件,脚踏实地地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一方面要积极努力地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另一方面也要划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目前有些同志对民主政治似乎很不以为然,好像民主只是西方的“专利”,一谈民主政治就是搞西方的那一套;也有的人错误地把民主化等同于西方化,甚至主张“全盘西化”。其症结就在于混淆了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区别,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能没有民主,也没有看到我们正在进行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我们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它在二十一世纪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只要全党从面向新世纪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出发,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深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扎扎实实地推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必然会取得成功,中国共产党也就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